2015-2016学年度我校研究生在学生工作、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,根据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》(华师[2014]141号文之附件4)精神,为表彰先进,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,研究生工作部(处)将开展2015-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,评选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:
2015—2016学年在读的2014级、2015级全日制脱产非定向研究生(含学术型和专业型)
二、评选奖项及名额:
(一)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与优秀研究生干部(9人)
(二)文体活动标兵与文体活动先进个人(6人)
(三)志愿服务标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(6人)
(四)社团活动标兵与社团活动先进个人(3人)
三、评选日程安排:
2016年12月5日前:提交申报材料
2016年12月9日前:学院初审
2016年12月12日: 提交学校进行终审
四、评选条件
参见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华师[2014]141号)(附件1)
五、评选程序:
1.申报:各项先进个人奖项均采用自愿申报原则,提交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》(见附件2)。校研究生会、研究生报、心语轩的先进个人申报表经学院加意见后直接上交研究生工作部(处)。同时申报多个奖项的要按照每个奖项要求单独提交申报表,申请材料中的支撑材料不得相同。
2.评审:我院将根据《华南师范大学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》和名额分配对上交的先进个人材料先作出初审并公示,公示后材料将上交研究生工作(部)进行终审,终审后公示并确定正式名单。
3.发文:研究生工作部(处)根据最终评选名单,向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呈送评选报告,经审核同意后,由学校发文公布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 校研究生会干部、研究生报干部、心语轩干部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占各院(所)名额。
2. 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》里的“先进事迹”只填和申报项目有关的内容,其他无关内容请勿填写。
3. 研究生会为学生组织,研究生会干部只参与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,不能在社团先进个人项目里进行评选。“志愿服务先进个人”须附相关机构的证明材料,参与学院志愿服务的同学,请按照附件的志愿服务模板打印证明材料。
4. 按照学校要求,各项目评审将按照条件严格评审,务求真实,宁缺勿滥。
附件1.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华师[2014]141号)
附件2.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》.doc(纸质版1份:尽量控制在一页内,如超过一页,请双面打印;电子版:命名方式为“审批表张三”,发送到sfsyjs@qq.com)
附件3.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》.xls(附件3.《电子版:命名方式为“汇总表张三”发送至sfsyjs@qq.com)
附件4.《华南师范大学ld乐动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 - ios/安卓/手机版app下载 LD乐动体育app官方网站志愿服务证明》.doc(纸质版1份)